根据《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》、《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计分标准》、《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分类统计办法(2021)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践情况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、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本考核标准,现公布如下:
一、大学生本科专业学习成绩(60分)
本科专业学习成绩=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×60%,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入。
二、科研成果(20分)
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、学术著作、主持科研课题及参赛获奖,参赛获奖计入科研成果评定,不列入实习实践。除参赛获奖外的其他科研成果应与经济管理类学科相关,不相关成果不予认定。科研成果总分20分,各项不重复计分,总分可累加,但不超过规定分值。
(一)发表学术论文
学术论文在推免考核能在中国知网、万方等知名数据平台检索,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方可认定,其余情况不予计分,刊物级别以《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分类统计办法(2021)》分类为准,国外期刊参考同级国内刊物标准,存疑期刊论文由推免考核小组讨论确定。
表1 发表学术论文计分标准
全国核心期刊 (C类及以上) |
第一作者 |
其他作者 |
10分/篇 |
不计分 |
一般性刊物 |
第一作者 |
其他作者 |
不计分 |
不计分 |
(二)学术著作
学术著作限与本科学科相关作品,著作级别在B类及以上(著作级别以《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分类统计办法(2021)》分类为准),著作主编计10分,其余作者不计分。
表2 学术著作计分标准
学术著作 (B类及以上) |
主编 |
其他作者 |
10分/作 |
不计分 |
一般著作 |
主编 |
其他作者 |
不计分 |
不计分 |
(三)主持科研课题
主持科研课题立项日期、结题证书须在评选周期内方可计分。校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可计10分,其余项目及其他参与者不计分。
表3 主持科研课题计分标准
校级重点及以上科研课题 |
主持人 |
其他作者 |
10分/项 |
不计分 |
一般科研课题 |
主持人 |
其他作者 |
不计分 |
不计分 |
(四)参赛获奖
参与计分赛事为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业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、“挑战杯”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、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“创新、创意及创业”挑战赛(三创赛)、“创青春”大学生创业大赛、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、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等竞赛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、“外研社杯”大学生英语竞赛、大学生实验技能大赛。体育竞赛、艺术比赛、展览按《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级别认定办法》由推免考核小组讨论认定。
表4 个人参赛计分标准
级别/奖次 |
一等奖 |
二等奖 |
三等奖 |
国家级 |
5 |
4 |
3 |
省级 |
2.5 |
2 |
1.5 |
表5 团队参赛加分标准
级别/奖次 |
任务 |
一等奖 |
二等奖 |
三等奖 |
国家级 |
队长 |
5 |
4 |
3 |
其他成员 |
2.5 |
2 |
1.5 |
省级 |
队长 |
2.5 |
2 |
1.5 |
其他成员 |
1.5 |
1 |
0.5 |
参赛计分奖项为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奖项,金、银、铜和冠、亚、季等奖项对应一、二、三等奖,特等奖按一等奖计,其他奖项如优秀奖等不参与计分。同一项目参加多个活动或不同项目参加同一个活动(比赛),以最高级别计分,不累加。
(五)其他说明
除上述所列项目之外的其他科研成果及参赛获奖不予认定。存疑成果或赛事由推免考核小组参考《云南师范大学科技工作统计与科研绩效分配办法》、《云南师范大学研究成果级别认定办法》、《云南师范大学高水平科研奖励办法》等文件讨论确定。
三、实习实践(20分)
实习实践基础分:15分。本科期间参军入伍加3分;参加志愿服务加1分,上限1分;到国际组织总部实习加1分,上限1分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2年9月20日